濟南壓力容器的壓力可以來自兩個方面。 一種是在容器外部產生(增加)壓力,另一種是在容器內部產生(增加)壓力。
最大工作壓力,通常是指正常操作條件下容器頂部可能出現的最高壓力。
設計壓力是指用于在相應設計溫度下確定容器外殼厚度的壓力,即,銘牌上標明的容器設計壓力。 濟南壓力容器的設計壓力不得低于最大工作壓力。 當液柱承受容器的各個部分的靜壓力或壓力成分達到設計壓力的5%時,應根據設計壓力與容器的靜壓力之和計算出該部分或成分的設計。 液柱 安全閥的壓力已安裝。 容器的設計壓力不得低于安全閥的開啟壓力或爆破壓力。 容器的設計壓力應按照GB 150的相應規定確定
溫度
金屬溫度是沿容器壓力部分截面厚度的平均溫度。 濟南壓力容器。 在任何情況下,金屬成分的表面溫度均不得超過鋼的允許溫度。
設計溫度是在正常設計條件下,在正常設計條件下,殼壁或部件金屬可能到達容器的最高或最低溫度。 當殼壁或金屬構件的溫度低于-20℃時,濟南壓力容器設計溫度根據最低溫度確定; 此外,設計溫度始終根據最高溫度選擇。 設計溫度不得低于成分金屬可能的最高金屬溫度; 對于低于0°C的金屬溫度,設計溫度不得高于成分金屬可能的最低金屬溫度。 容器的設計溫度(即,在容器銘牌上標記的設計介質的溫度)是指外殼的設計溫度。
濟南壓力容器生產過程涉及許多類型的媒體,并且有很多分類方法。 根據物質狀態分類,有氣體,液體,液化氣,單質和混合物。 根據化學特性,有易燃,易燃,惰性和助燃四種。 根據它們對人類的毒性程度,可以將其分為極度危害(I),高危害(II),中度危害(III)和輕度危害(IV)。